为凝聚和培养优秀青年摄影人才,鼓励广大青年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积极参与青年摄影事业,发挥优秀人才的导向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我省青年摄影事业繁荣发展,现拟开展 “广东省十大杰出青年摄影家”评选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活动由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指导,广东省青年摄影家协会主办。 成立活动组织委员会,下设活动办公室,负责沟通协调、文件上传下达。评审委员会由省内外著名摄影家组成。 二、活动目的 通过在评选中增加摄影教育领域、摄影行业领域及摄影公益领域等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比例,鼓励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用相机拍摄精美图片的同时,更加注重言传身教,将摄影艺术融 入公益、教育事业,创作出更多有意义的作品,带领更多人进步, 进一步凸显广东青年摄影与众不同的特性,繁荣我省青年摄影事业发展,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三、活动安排 (一)申报条件: 1、年龄在45岁以下(含45岁),在广东省内生活、工作的职业或业余从事摄影创作(包括艺术摄影、新闻纪实摄影、商业广告摄影等)有较高艺术水平的青年摄影家。 2、作品多次在国际、国内各类大型摄影展览、比赛中入选。 3、长期在摄影教育领域培养摄影新生力量,并有突出贡献的摄影教育领域人士。 4、长期运用摄影技术为社会公益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摄影工作者。 5、长期在各摄影社团组织从事组织、管理工作并有突出贡献者。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即可申报参与评选。 (二)活动程序 1、申报 (1)填写广东省十大杰出青年摄影家参评表。表格在广东青年摄影家协会官方网站(www.gdyphoto.com)下载。 (2)获得各地市级团委或青年摄影家协会(学会)推荐。 (3)提交本人代表作品10幅(不收印刷品和彩打品、彩喷品。组照每组不超过6张,每一组算作一幅,限交两组)。作品的体裁、题材,风格, 形式不限。鼓励有个性、创新和相对成熟的系列化作品。作品要求:内容健康,艺术精美、制作精良。规格一律为8×10英寸。获奖作品需附上相关证书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4) 提交一篇个人事迹介绍。(约1000字,打印件) (5)提交个人大一寸证件照(白底)3张及工作照3张。 2、评选 (1)组织委员会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其资料移交评审委员会。 (2)评审委员会采取先评议、后投票的方式进行评审。在对申报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和充分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出入选者。评选结果经广东省青年摄影家协会主席团同意并报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3)由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和广东省青年摄影家协会联合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三)活动时间 申报时间:2013年5月15日 截止时间:2013年6月10日 (四)报名方式:本人亲自送达(不接受邮寄快递方式) (五)报名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200号1850创意园28栋 广东省青年摄影家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彭玫/房肖 联系电话:020—83644844 三、相关要求 1、评选结束后将专函通知入选者,入选者需提交可供印刷用的电子文件其文章亦须一并提交电子文件。逾期不交者,视作自动放弃。 2、参评作品所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和著作权等法律事宜由申报者自行负责。 3、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入选作品(非商业用途),不付稿酬。 4、评选活动的解释权归广东省青年摄影家协会。 广东省青年摄影家协会 2013年4月22日 (责任编辑:管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