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感动中国”摄影大展10月揭幕

时间:2008-10-10 09:11来源:网络转摘 作者:佚名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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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感动中国”摄影大展10月揭幕
2008-10-9 11:07:23  新浪读书

近日,记者了解到,“2008感动中国-----全国摄影大展”将于10月27日在北京展出。

  摄影大展将以2008年发生在中国的重大事件为主题,通过南方冰冻灾害、汶川地震、北京奥运等重要事件,力求表现出中华民族在大灾难面前团结一致,英勇奋斗和坚强不屈的精神,全国人民在举办北京奥运会过程中强烈的爱国热情、崇尚奥林匹克精神与热爱和平、展现文明之邦、礼仪之邦的风采等感人场景。

  此次摄影大展将作为“2008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的组成部分,由国家版权局、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2008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组委会、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筹)主办,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承办,同时还有中国摄影杂志、大众摄影杂志、中国摄影报、中国摄影家协会网等众多家媒体的支持。

  活动介绍:

  《2008感动中国-----全国摄影大展》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的“2008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的组成部分。由“2008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组委会和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筹)主办,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承办。中国摄影杂志、大众摄影杂志、中国摄影报、中国摄影家协会网作为媒体支持单位。本次大展设组委会和评委会。

  主办单位:2008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组委会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筹)

  承办单位: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

  一. 作品内容:凡拍摄2008年发生在中国的重大事件,如南方冰冻灾害、汶川地震、洪水灾害、北京奥运以及其他重要事件的摄影作品,均在本次征稿范围内。

  二、作品要求: ·参展摄影作品力求表现中华民族在大灾大难面前团结一致,英勇奋斗和坚强不屈的精神。力求表现全国人民在筹办和举办北京奥运会过程中强烈的爱国热情、崇尚奥林匹克精神与热爱和平、展现文明之邦、礼仪之邦风采等感人场景。 ·凡反映上述事件和内容的摄影作品无论黑白、彩色均可参展,数量不限。 ·所有参展组品均须制作成10英寸照片。大展不接收数字文件。 ·本次大展接收单幅和组照作品。所有作品一律不得装裱。 ·本次大展纪实类作品不接受人为合成和经过修改制作的照片。 ·每幅作品背后要详细填写作品标题、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三、收藏与稿酬: 本次大展将评出参展作品246幅,在“2008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期间进行展出。大展设:特级收藏作品1幅,收藏稿酬2万元;一级收藏作品5幅,收藏稿酬各1万元;二级收藏作品8幅,收藏稿酬各5000元;三级收藏作品12幅,收藏稿酬各3000元;优秀收藏作品20幅,收藏稿酬各1000元;入选收藏作品200幅,收藏稿酬各100元。

  四、投稿时间和地址:从即日起开始征稿,2008年10月15日截止(以寄达北京的邮戳时间为准)。所有参展作品请寄至:北京市朝阳区京广中心商务楼411室,《2008感动中国----全国摄影大展》征稿部。邮政编码:100020

  联系电话:010-65978100转300、301、302 联系人:侯健江、凌在兰。

  五、评选标准: ·本次大展将严格把握参展作品内容的真实性,着力体现“感动中国”这一主题。 ·作品所表现的人物形象与场景应生动感人,富有感染力。

  六、展出时间: 本次大展入选作品将于10月27日在“2008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中展出。

  七、说明: ·本次大展入选作品不退稿。若有参展作品未被入选要求退稿,须交50元人民币退稿费。 ·所有参展作品主办者会尽心保管。对邮寄途中及其他意外损失,主办者不负赔偿责任。 ·所有参展作品不得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否则由作者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次大展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用在与本次大展有关活动(包括展览、出版物、影视节目、媒体报道、学术交流等事项)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无须向作者另行取得授权。 ·主办单位重要声明:凡参展作品,主办单位均视为其作者已经同意并遵守以上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本征稿启事的解释权归本次大展组委会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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