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中国峨眉山-乐山大佛摄影大展征稿 截止2012年4月20日

时间:2011-06-22 19:49来源:中国文化摄影网 作者:陈俊 点击:

为了充分运用摄影艺术形式发掘峨眉山—乐山大佛风景区的美学价值,留存独特的影像记忆,持续提升景区的美誉度和关注度,中国摄影家协会与峨眉山—乐山大佛景区管理委员会联合举办首届中国峨眉山—乐山大佛(国际)摄影大展。

 一、征稿要求

    1、诚邀广大中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投稿。

    2、首届大展以峨眉山—乐山大佛风景区风光为摄影主题。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均可,但必须是取材于峨眉山-乐山大佛风景区,反映峨眉山—乐山大佛景区四季风光等相关内容的作品,谢绝组照。

    3、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合成、挖补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4、投稿方式:

    网络投稿:作者必须在腾讯网“首届中国峨眉山-乐山大佛(国际)摄影大展”专题网站注册(http://pp.qq.com),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主办方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详细资料。在线提交的摄影作品为jpg文件格式,文件不大于500K,长边不低于600像素。在线提交投稿作品后,工作人员将初步审核作品,符合要求的作品将放置于活动网站的作品展示页中。

    5、作品入选后,组委会将统一调底用于影像鉴定及展览和画册制作。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底片拍摄的请扫描)和调整后的数字文件刻成光盘。在规定时间内寄至组委会。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6、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为方便创作,自即日起至2012年4月10日期间,凡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凭本人会员证,可免门票和索道票进入峨眉山-乐山大佛风景区创作。

    7、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8、投稿者应对其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9、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二、征稿时间:自即日起至2012年4月20日(以收到邮件为准)

三、征集作品数量及税前稿酬本次大展共评选出108幅入选作品,

    金质收藏作品  1幅  稿酬5万元

    银质收藏作品  2幅  稿酬各2万元

    铜质收藏作品  5幅  稿酬各5000元

    优秀作品    100幅 稿酬各500元

    同一作者获入选作品数量不限,获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并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四、作品评选由中国摄影家协会组织摄影专家、学者进行评选。

五、联系方式北京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 中国摄影展览中心 “首届中国峨眉山-乐山大佛(国际)摄影大展”办公室

邮编:100007电话:010—65255014    传真:010—65129001    联系人:高岩

(责任编辑:管理员))
------分隔线----------------------------
{dede:include file='ajaxfeedback.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