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整治是按照规划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治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生活条件及生态环境的土地利用活动。近年来,农村土地整治在我国广泛开展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第22个全国“土地日”,借助摄影艺术手段大力宣传土地整治的功能、作用及成效,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示土地整治给我国农村带来的巨大变化,营造有利于土地整治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繁荣摄影艺术,由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发起,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和中国摄影家协会联合主办的“首届农村土地整治摄影大展”即日起面向全国征稿,于2012年6月25日第22个全国“土地日”举行首展仪式。 主办单位: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 协办单位: 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 承办单位: 中国摄影展览中心 媒体支持单位: 国际摄影网
即日起至2012年5月6日(以收到日期为准) 二、征稿内容要求 摄影大展以“开展土地整治,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围绕土地整治与粮食安全、土地整治与集约用地、土地整治与城乡统筹、土地整治与权益维护、土地整治与生态建设、土地整治与防灾减灾、土地整治与特色传承、土地整治科技创新、土地整治市场化探索等方面,充分展示“十一•五”以来国家开展土地整治给我国农村带来的新景观、新气象、新风貌。 1、艺术类:指注重主观情感、审美意趣表达的作品。题材可涉及风光和民俗等,如土地整治后的田园风光、生态景观等;土地整治前后对特色民居和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当地风土民情、幸福生活等。 三、征集作品数量及稿酬 本次大展共评选出191幅入选作品,其中: 入选者均获得由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和中国摄影家协会联合签章的荣誉证书,并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四、征稿细则 1、全国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必须符合大展主题。(关于土地整治的背景情况请登录“中国土地整理网”http://www.lcrc.org.cn/了解相关信息)。 3、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年创作的新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限4—6幅)。 4、投稿要求: 5、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根据需要统一调取入选作品大图文件,用于举办展览和画册制作。 6、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选作品公布之前将在主办单位官方网站(www.lcrc.org.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8、本次参展者需为独立个人,不能进行合作创作。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违反上述规定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9、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入展资格并在媒体上公布。 10、主办方拥有对此征稿启事的最终解释权。 五、作品评选 六、投稿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