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第4届国际摄影大展启动征稿(免费投稿)

时间:2014-05-05 14:18来源:IPA秘书处 作者:陈泽仪 点击:
欢迎世界各国和各地区不论年龄、肤色、语言、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选送作品参加。

一、组织机构:
    支持:联合国文化总署
    主办:国际摄影协会
    承办:国际摄影网、广州国际摄影协会   

二、  主题及分组
    征稿作品分为5大组别,分别为:
    A组、“人文、纪实”组:以纪实的手法纪录和捕捉社会现状、民生民情、人间百态、新闻事件、历史记录等;展现世界各地不同种族的民俗、信仰、文化、艺术、日常生活、及人类活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题材。
    B组、“风光、花卉”组:主要表现大自然多姿多彩的美丽景象,包括:世界各地春夏秋冬不同季节的自然风光、地理景像、城乡建筑、奇特的自然风景等等;以及表现自然界中的植物、蔬果和花卉。
    C组、“创意、广告”组:发挥作者的想象力及创意,包括以特别手法使用电脑、暗房等后期技术制作的特效、抽象、概念化等主题鲜明、具有创意性的艺术摄影作品。作品力求运用摄影艺术技巧、力求形式和内容完美结合、艺术性和创意性高度统一。
    D组、“人像、人体”组:用生动、艺术的镜头表现人类的各种体态、表情、动作;不同种族的人物肖像,人物形态;不同民族服装和饰物的穿戴等。现场,户外或影室艺术人像、人体摄影作品均可。
    E组、“体育、动物”组:用摄影镜头来表现各种体育比赛及活动、民间运动会、人们参与体育锻炼及人物动态等的精彩瞬间;捕捉身边的宠物、禽畜和大自然中的虫鸟、野生动物等的图片。

三,奖项设置
    每个组别设 :
    金牌奖各2 名,颁发奖牌和证书
    银牌奖各4 名,颁发奖牌和证书
    铜牌奖各6 名,颁发奖牌和证书
    丝带奖各12名,颁发丝带和证书。
    以上各奖项总数量为120个
    优秀奖比例约占参加投稿总数量的25%,颁发电子证书。奖项数额可由评委会视各组参加的数量及作品水平作出增、减或空缺处理。
    免费投稿。
    评审费用由入围及获奖者分摊。

四,
重要事项:
    截稿日期:2014年5月1日(以收件日期为准) 
    评选日期:2014年6月1日前 
    公示日期:2014年7月
    展览日期:2014年至2015年期间 ,在有条件的地方举办全球巡回展。
    首展地点:中国广州  北京  
    图录、入选证书寄出日期:2014年10月前。

五,
投稿地址
     投稿邮箱: ipa001@vip.163.com
     大展官方网站:www.ipa001.com
     光盘邮寄地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路205号伟诚大厦2005室广州IPA秘书处
     邮编: 510623
     电话: 0086-020-38665070
    (稿件请注明“IPA第四届国际摄影展”)

其它规则:
    1、A组:接受单幅作品和组照作品参赛,组照作品(限4—8幅)计一件, 作品允许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但不得作变改影像原貌的处理;
    2、B\C\D\E组只收单幅作品,不接受组照作品,对后期技术处理不作限制。欢迎具有主题鲜明、艺术欣赏性高的新近摄影作品参展;
    3、 投稿以4幅作品(组照计一幅)为一个参赛单元,每个参赛单元只适合投送一个组别,不得跨组别投稿(即单元内4幅作品不得分别投送A\B\C\D组)。每位摄影师的参赛单元数量不限。
    4、每幅作品需在文件名标注参加者姓名-作品标题-参展组别-作品序号。中国摄影师可在姓名和作品标题处填写中文(如:“王明-中国高铁-A1- 4-3”,其中“王明”为作者名字,“中国高铁”是作品标题,“A1”为A组第一幅作品,“-4-3”为作品“深情”组照共4张照片里的第3张)。参展作品画面不得显示作者姓名或代号,不准加水印、边框及题字,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参赛资格。(中国大陆摄影师参展,摄影师只需提供中文,主办方代为翻译)
    5、请认真填写参赛表与作品一同投送。本征稿启事和参赛表可从国际摄影网(www.ipa001.com)下载电子文件填写。参赛的数码文件须打包建立一个文件夹,里面包含:投稿作品,参赛表。
    6、提倡网络投稿参展,也可光盘投稿。评选作品的大小要求为长边像素2500-3000,JPEG格式,300dpi,单幅电子文件大小1.5mb-5mb。胶片拍摄的请扫描为数码文件。如通过邮寄光盘投稿请做好包装处理。所有来稿,组委会自当尽心保管,但对由于邮寄途中及其他意外所造成的光盘损坏或者丢失不负赔偿责任。
    7、参赛者必须是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参赛者还应保证其所选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8、本届参赛者投稿时无需缴纳费用,获奖者将以AA为原则分摊参赛评审费,费用的多少将视收到作品的数量规模及工作量需要而确定。获奖者可自愿选择是否支付费用,不缴纳费用者视为放弃参展。非获奖者一律免交参赛费。
    9、为增进展览与摄影家之间的交流,组委会将从获奖作者中,推举出一名获奖者担任下一届展览的评委。
   10、主办单位有权在与本展览的相关事项中,以复制、出版、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在国际摄影协会的《国际摄影》通讯、《国际摄影网》、等媒体上公布评选结果,并出版电子图录。
    11、凡参赛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国际摄影协会对本征稿启事及本次展览具有最终解释权。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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